作为商人“在商言商”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经济学者“有商言商”是一种责任。中国相当长时间以来,形成“士农工商”的“商业模式”,造成中国错过了工业、金融和信息革命,这个教训值得汲取。这与中国“独尊儒术”,不尊“科学之术”,造成国家社会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在一篇弄不清规律的混沌哲学有关,这种哲学是“反太极”的。
如果一个国家能遵循“太极哲学”,那么必然会演绎出社会经济运行的三大终极问题:苏格拉底之问、内在驱动力、无损合作解决稀缺问题。也必然会在更细致的层面不断通过“微分和积分”促进商业模式熵减有续地更迭,实现商业模式的进化。具有这种进化特征的商业模式不仅是一种生产力的性质化,更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新质化。
从终极形态或者标准化形态来看,企业价值运营离不开企业本身,离不开平台,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全球化,甚至离不开星辰大海式的价值扩展。具体来看,大致包括:单个公司的商业模式形态、平台下的商业模式形态、三元治理下的商业模式形态、新型全球化下的商业模式形态、星辰大海下的商业模式形态。
单个公司可以划分为前公司形态、独立公司形态、复合公司形态三类。家庭、工作室、个体户、一人公司、合伙制公司、自然人都属于前公司形态。独立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等。复合公司形态主要呈现为集团公司,可能是国内的,也可能是国外,财务报表合并的或者不合并但有关联的等。
单个公司最值得强调的便是业务的多元化,这是单个公司向平台公司进化的动力。所谓多元化,用商业模式的语言来说就是“价值主张的多元化”。多元化的大致分类与四次产业革命相对应。多元化在复合公司下就有了萌芽,多元化相当于将不同公司的业务进行了内化。多元化分为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这两者在短期内都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实现。
第二阶段是平台一体化阶段。平台也有萌芽性平台和标准化平台之别。总体的路径过程是I链平台阶段、然后是IF链阶段、再然后是IT阶段、接着是TIF阶段,最后是TRIF阶段。I链阶段体现为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合一,体现为产教融合和学职融合,体现为创新链和工匠链的融合。IF链称为产融结合,包含了创新金融和人才金融等“耐心资本”。
第三阶段是国家法定委托阶段。电商阶段、TIF阶段,甚至TRIF阶段都是市场化过程,当这个市场化过程达到“三公平台”阶段时,散乱的市场要素被平台所“熵减有续”地进行了管理,其“法德信指数”达到了应有的底线,可以替国家分忧。国家即可在产业经济学即中观经济学层面委托平台进行微观生产力要素的整合性管理。
第四阶段则是经过各个国家所提供的面向全球开放的“平台”的竞争,那些具有“三公”特性的平台将会越来越受到全球生产力要素的青睐,为散落在各国的线下平台企业提供价值实现的决策服务。这种变化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在企业价值匹配的决策层面,平台超越国家,出现了全球生产力要素的线上联合,在此层面国家消退了。
第四阶段则是类似于马斯克的火星殖民计划。该计划不仅会生出崭新的价值主张,还会重构全球化下的信用资源。其核心逻辑是,地球上的融资或者资管机构如果一旦逃离地球移民火星,地球信用就会大概率崩塌。沿着这两个方向进行商业模式的演绎,是当下惊叹马斯克商业模式的同时应当做的新质性事情。